最近开始这个部落,我就好像上了瘾般的把开心的,不开心的东西全都在此写。蛮好的,我所有的不开心的时刻都有它陪伴着我,让我可以松松口气,发泄发泄。
开始时,原本是想要写一些文章,但感觉上到最后却是写日记多于文章。没办法啦,谁叫自己的语文程度不高,没办法写那些文绉绉的文章和那充满优美形容词的句子,就唯有写当下的心情咯。
无论如何,这个部落不知不觉下都经营了约4个月。有了它,我生活中也多了一样可以让我打发时间的事。有时,还有点满足感,因为有到访者来看我的文章,就像是文章贴堂或是刊登在报章或杂志的感觉。蛮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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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星期的“疯人课程”总算画上休子符,今年的课程把我们每个都搞得生病了。今年的“疯人课程”我想是我到图书馆读书最多的一次吧。 之前两年,我都很少到图书馆读书,今年我是每天都会往图书馆泡,一泡就四五个小时。记得以前很少在图书馆读书,现在却很想每天都可以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让我泡在图书馆里头。很可惜,没有。
无论如何,总算是过了第三次的“疯人课程”,希望明年将会是最后一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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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0 Mon 2006 16:35
  • 无聊

常常感觉自己的生活过得很无聊,很颓废。就像今天,无无聊聊的又过了一天。不知这样的生活还要过多久,我才能改变。读书,考试,工作。真的很累。很向往毕业后的日子,更期盼可以当教师的日子。学校假期就是我的旅游时刻,多美好。
期盼这次的intensive可以很顺利,很愉快的度过。在明年的大考里也是如此,顺顺利利的进入最后一年,那我就可以实现我的愿望。也可以开始寻觅属于我的白马王子咯。。。。。。
发梦好像早了一点,对吗?人有时总是需要发一点的白日梦,那才会有冲劲嘛,不然就会像枯萎的花那样没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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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都没看偶像剧了,最近我又开始追看偶像《剪刀石头布》。一直都不喜欢看偶像剧,因为一直都会认为在偶像剧里发生的爱情是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现在的我却宁愿把爱情放在偶像剧里,永远对它充满着期待,兴奋。
王绍伟是《剪刀石头布》的男主角,他可以称得上英俊,但是他却不像是那些没用的“二世祖”。我只看了5集,就已喜欢上这个小帅哥。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像王绍伟饰演的韦祺祥那样的人出现在我的感情生活里,我真的会毫无犹疑的接受他。可是,在现实里,我是不可能遇到的。别说遇到,就算是朋友,我想我也没这份福气。。。。。。
《剪刀石头布》真的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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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原本想要完成JIM213的Persamaan Pembezaan,但是还是不成功。这两天公司也蛮多的工作要做,加上我将在下个星期开始休假,所以很多事情都必须完成。结果很累。很想休假在家睡觉,但是不能,老板不可能在让我休假。因为下个星期开始,我会休3个星期连续的长假。
半工读真的很累,突然很想回去学校教书。教书会有学校假期,可以让我们休息。但是在私人界里工作,年假也是区区的8天。再怎么比,都比不上教师。
今天眼睛很痛,希望等下放工后去拿新眼镜会解决我这几个星期眼睛痛的问题。
星期二,就这么样的度过了。时间真的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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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上8点在龙尾的“变色龙茶坊”,是我们离开学校后第一次的聚会,虽然人数并不多,只有那区区的十人。不过,老师则是非常的赏脸,三位图书馆的顾问老师都冒着风雨出席,真的让我很感动。
由于我们离开学校都已八年了,同学们都各奔东西,能联络到的就只有几只小猫。很开心的就是,老师们见到我都认得我。这也证明了我的样貌与八年前还是一样,只是瘦了。
在这两小时半的聚会中,我们真正与老师谈天的时间都不超过30分钟。因为三位老师谈他们的教学,学校行政的事情;而我们就互问对方的境况。当然少不了,几时结婚,有了男朋友吗,之类的话题。此外也互相的交换联络电话和电邮,拍照留念当然是少不了,也是最重要的。
时间过得很快,就到的“买单”的时刻,我们互相握一握手,就此结束了这个小聚会。
虽然这次的聚会,出席人数不多,但我相信足以让老师们感到兴慰。因为我们每个都没有成为社会的虫,而且还记得这三位图书馆顾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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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趁着开斋节的假期,和朋友驾车到玻璃市走走。其实这次出门主要是为了要离开槟城,也许是工作上的压力,再加上这几天的烟霾弥漫,导致我真的很不想留在槟城。原本是想要到首都吉隆坡购物,谁知买不到车票。或许是注定要我到玻州一游,就连到KL 的火车票都一扫而空。

我们在早上九时三十分,驾着朋友的"kenari"出发。由于我们都不是很熟悉路程,也是第一次驾车出远门,所以我们用了三小时才到达玻璃市的首府-加央市。

加央市,确实是一个很小的市镇。我们把车停放后,就到玻州的《光明日报》的办事处那会见住在玻州的记者朋友。当然我们也借此机会参观了玻州光明的办事处(小报馆)。我们的记者朋友真的是非常好客,几乎这次旅程的费用都是他们付,让我们真的有点不好意思。由于我们到达玻州正是午饭时刻,所以玻州的记者朋友(我们称她为女导游)就带我们到光明办事处对面的咖啡店,吃了一顿丰富的午餐。当然,除了我和我的死党外,还有一位槟州的光明记者与我们同行。在吃午饭的当儿,我们也听到不少报业的内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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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是我一直以来最喜欢的艺人。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刘德华的fans。
从1990年电视台播放了刘德华所主演的《猎鹰计划》这部电影,看完后就深深的迷上了他。
在我身边的朋友有很多都不喜欢他,原因是他老了。
对,他确实是老了。但试问有谁不会老?更好笑的是,那些说不喜欢他的人通常都会补上一句“以前就喜欢”。为什么以前会喜欢,而现在就不会呢?答案就是他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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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怎么喜欢玫瑰花,当然也不怎么讨厌。如果有人送我玫瑰花,我还是会很开心的。
以前不喜欢玫瑰,也许是因为常见的玫瑰都是红色和粉红色,而这两种颜色却不是我所喜爱的。
直到我见到了这束蓝玫瑰,真的让我一见钟情;开始把它~蓝玫瑰列入我喜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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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枕头猫馆。。。。。。
有空就留猫言吧。。。欢迎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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